人物简介:
张学安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擅长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以及中国合同、证券、银行、税务等领域内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教育背景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硕士研究生,河南教育学院英语系(本科)。自1990年起至2015年7月,先后在河南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任教,曾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其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人民政府应急专家库成员,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法律顾问等,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专著有:《银行跨国业务中的抵销问题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抵销法律实践》,另有《美国证券法》、《美国期监会规章》等译著,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期货风险的国际法律控制问题研究》。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改革开放刚刚十年的中国正处于一场新旧交替的时代巨变当中。具有大学本科英语水平的张学安,顺时应势,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思潮中,准确把握住了时代赋予的机遇,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从此,他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学院教授与涉外律师的双重职业生涯中,他砥砺前行,结下了丰硕的成果,充分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促进变革中的祖国法治进步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也为律师也为师
张学安可算作中国最早的那几批律师从业者。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而张学安于1988年就考取了中国律师资格,其对新生事物的敏锐感知力和超强的学习能力、执行力可见一斑。自1990年1月至2015年7月,张学安先后在河南大学及西北政法大学任教达25年之久,堪称桃李满天下。期间他除了诲人不倦之外,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大学法学老师兼职做律师,虽然占用了一些业余时间,但张学安乐此不疲,他认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解剖大量的真实案例对理论知识进行验证和消化吸收,并为法律的修订和立法工作提供有效的实战经验反馈。通过社会实践,把生动鲜活的案例呈现在课堂上,这样的教学活动本身就值得大力提倡,而且这种教学实践被证实是卓有成效的。张学安通过自己代理的案件、法律顾问实践或者为客户提供的法律咨询,给学生们现身说法,让他们不只理解了抽象的法律概念,法律思维得到培养,还对法律的规定做到了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对法治的进程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理论和实践相得益彰,相映生辉,深得学生们的好评。
涉外律师非等闲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法制(此处采用“治”还是“制”?当时是“法制”,目前是“法治”)建设方兴未艾,律师行业蹒跚起步,涉外律师更如凤毛麟角。当时的国内,无论是法学本科学士,还是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都很难为学子们提供良好的英语环境和全英书面材料的教学,所以,律师办理涉外业务时大多不具备娴熟的英语阅读和表达能力。而张学安因为大学本科学的是英语专业,从事涉外律师业务就具有了得天独厚的软技能:阅读和撰写涉外法律的文书和报告,以及面对客户有良好的英语表达技巧和沟通能力,这都是非常明显的优势。加之他的博士研究生读的是国际经济法专业,对涉外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涉外法律实践,既兴趣盎然,也运用自如(使用“游刃有余”,有夸大其词的味道,恐遭受诟病),所以,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简直就是为他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储备量身订制的职业,他投身于此,不断钻研,不辞辛苦地持续深耕三十多年,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涉外法律事业。
在涉外经济交往中,涉外律师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张律师说,民商事涉外律师业务主要有三块:法律顾问、参与仲裁以及在诉讼业务上与国外律师合作或发挥与国外律师沟通的桥梁作用。当然,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也是涉外律师的业务领域。
首先,作为法律顾问,为外商客户提供中国法律的咨询和服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的国际活动提供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其他相关国家的法律咨询;第二块业务,在国际上,不允许以律师身份出庭,而以律师的身份代理客户参与国际仲裁则很正常;第三块业务,长久以来,由于多种原因,中国律师到国外参与诉讼案件呈现出明显劣势,中国当事人通常会聘请外国本地律师代理案子,他们认为这样无论从语言沟通还是从对法律的理解层次上,当地律师都有优势;另外中国律师很难熟练掌握并恰当运用国外的判例,这都是毋庸讳言的事实,但这并不等于在这块阵地上中国律师将无所作为。事实上,中国律师在一些境外诉讼的基础性工作上有相当大的作为空间,比如寻找适合的代理律师、为证人出庭作证提供咨询、搜集并提供证据,参与诉讼策略的制定等,在诉讼过程中向外国同行介绍中国国情和文化,加深对我国当事人请求或抗辩理由的理解,尤其是国有资产管理这一块的规章制度,因为很多外国律师对这种特殊的法律规定并不了解,即使了解一点也犹如盲人摸象,诸如此类的情况下,中国律师都可以发挥良好的作用。
当前,涉外律师还存在着很大的缺口,一方面是在数量上,涉外律师从业人员明显不足,不能适应中国日益扩大的对外开放需求;令人难堪的是,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律师群体中,真正能满足境外投资、境外融资和跨境贸易、一带一路建设法律需求的高水平的律师却是寥若晨星。所幸的是,近几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政策。比如中央深组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建设、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外交以及为打击跨境犯罪和追赃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我国已将培育国际一流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法律人才纳入了国家(2021-2025)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最近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培养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工作,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在跨境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国涉外仲裁人才,并提出招收国际仲裁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司法部和中央政法委在二十多所高校中设立了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立了全国千人涉外律师人才库。不少省级政府也专门出台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政策,不少地方不断举办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组织律师境外考察交流,相信国家的涉外法律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同时都会有大的突破。
不拘一格选人才
一方面是涉外法律人才在质和量上的不足,另一方面,在涉外法律人才的选拔机制上,全国上下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在一二线大城市里,国内高端律师事务所筛选应届法学毕业生的首要标准仍然是学历加名校,对于如雨后春笋般众多的非重点大学法学毕业生来说,同样是学习了四年、六年或七年法律,但没有985或者211高校这块敲门砖,连高端律所的面试机会都没有,这是司空见惯的事。这是否公平合理?张律师既是法学教授,又是律师,对这个问题是有发言权的。
张学安认为,高端律所青睐重点院校的法科学生,这在现行教育体制下,虽然会遭到些诟病,但可能是选人的捷径,并未完全脱离现实。毕竟,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以及学生个人素质的参差不齐,同样是法学院培养出的学生,重点院校培养的人才层次相对来说确实高些,尤其是国际法方向。律师行业是一个严格遵循市场化运行规律的行业,优胜劣汰的法则是相当残酷的,有的律师由于各方面能力的欠缺导致接不到案子、办不好案子,转而由大城市转向人才竞争压力比较小的城市,或者转向其他法律从业岗位,甚至脱离法律相关的岗位,也并非罕见。这符合市场竞争规律,无可厚非。但是,选人才的唯学历和唯名校是瞻,并不绝对正确,因为普通院校也有不少优秀学生,重点院校也不尽是优秀人才,这是客观事实。张学安说,在他的执业圈子里有好多律师别说重点高校毕业,甚至不是法学本科出身,但办起业务并不差,甚至处于某些行业的法律服务领军梯队,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事实上,一名在实践中能够脱颖而出的优秀涉外律师,并不仅仅取决于学校习得的专业知识,法律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是否具有国际化视野以及对国外文化的了解等素养,都决定着是否会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从而使自己的职业生涯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即在实战中赢得市场回馈,争取到更多的实战机会。
当下,好多年轻人由于受到律政影视剧尤其是港剧的影响,对从事律师职业的前景有过于乐观,他们认为律师工作动动嘴皮子就能过上“光鲜靓丽、豪车别墅”的奢华生活,这样的认识不利于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张学安不无忧虑地说,实际上,初入律师门槛的年轻人是很苦的,没有三年时间的历练,当事人对其独立办好案是不信任的,常持有怀疑心态。 如果没有案源,或者接了案子也不能独立承办,初入行的人经济收入能够保证基本生活就不错了,仅凭律师身份就能够一步跨入中产阶级生活基本属于奢望。作为律师界的前辈,有责任把行业中不乐观的一面告知年轻人,平衡心理预期,防止踏入社会前后心理落差过大,产生悲观心理。在张学安从事教学的研究生课上,他经常告诫学生,不要以为研究生做律师必然优于本科生,走上社会要有从零开始,要做好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的思想准备,任何时候都要虚怀若谷,注重知识更新,保持拼搏精神,不断地研究和领悟典型判例,学会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在社会这个大课堂上不断提升自己,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人生价值。
谈及未来两到三年的职业规划,张学安心态很是轻松。他认为,自己已经没有年轻律师压力大。不过,执业经验固然是财富,但经验障目反倒带来劣势,新的法律规范和新的法律问题对老律师同样带来挑战。法律领域是一个学无止境的领域,在不放松业务研究的同时,他也未放弃回归到一个法学研究者的初心,利用积累和沉淀的知识和经验,指导些年轻律师,闲暇时间也关注或探讨一些法律疑难问题以及国际法前沿问题,比如,当下美国和西方国家禁止俄罗斯部分银行使用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国际结算系统,以及俄罗斯宣布用卢布偿还外债、强制一些能源贸易用卢布结算,这些之前都不曾出现,会对国际货币秩序和国际贸易带来的新法律问题;另外,具体业务实践中,会从更加宏观的维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比如考虑利用平台和团队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前路多艰。当前,国际上的战争阴霾久久未散,新冠疫情的防控前景也难以预期,这些因素都对涉外法律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产生新的国际法律问题。但不容置疑的是,中国吸引外资和国内资本走出去的大趋势不会变。张学安坚信,对于涉外律师来说,一方面,要在国内要给外商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为涉外立法和政府的外交及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要为国内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尤其是为一些大型对外投资项目保驾护航,我国的投资走向哪里,法律服务就应该跟到哪里,这是涉外律师对行业初心当仁不让的坚守,也是这个行业走向光明前景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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